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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房東不到三十歲就在柏克萊拿到博士,之後在MIT做研究,然後在大學教書,四十歲前就成為終身職教授。有妻有子,有房有車,生活富足。
我非常羨慕他,以所有外在條件來說,他擁有了我們社會所認定的成功標準。

某天他問我:「你覺得你快樂嗎?」我說:「應該算吧。」
他問:「快樂是什麼?」(跟我給學生的作文題目好像)
我說:「快樂有很多種,突破障礙後一瞬間的成就感,成功達陣後一瞬間的喜悅,跟朋友聊天,與家人談心等等。」
他說:「人生到底要什麼?不就是要追求快樂嗎?但我們怎麼不那麼快樂?」
他覺得人生在世,沒什麼真正有意思的事,不過就是生活,稱不上快樂。


雖然我們只是在聊天,稱不上談心,不過我可以感受到他的疑惑,即使他已年過六十。他說:「到我們這個年紀,就不會像你這樣樂觀了。」
真的嗎?
我相信人生有很多困難,有很多折磨,不是那麼開心時而有之,不過,就是這樣才值得走這一遭。
聖經裡說:「不要太愛這個世界,因為這樣你就無法全心愛神。」還說:「不要聽從世界(他人)的指示。」
我很喜歡這兩個概念,很多時候我們不是「自己」,而是「某某家的二女兒,大兒子」,或是「某某的妻子」,我們必須成為那一個角色,扮演自己應該成為的樣子。但是,何必呢?
或許一開始,這樣的角色給了你阻礙,然而,久而久之,人會躲在這樣的角色後成為保護,於是,我們放棄自己做決定的能力,我們走進那個價值觀裡。
三十歲前成為XX,四十歲前擁有OO,我們變成了一個個數字號碼,等待未來的報酬。

我想要幫自己建立另外一種標準,一種我自己認定的快樂,不須比較,自在就好。
我的快樂:
1. 每天要感受到運動的樂趣
2. 每天可以吃一種讓自己有罪惡感的食物
3. 每天觀察自己路上的自然景物跟氣候變化
4. 每天跟一個以上的「真正的」朋友聊天,不說客套話
5. 每天為自己愛的家人朋友做一件(以上)好事
6. 每天跟提醒自己做得比以前進步的事

年紀增長以後,不見得會變得成熟,但是至少不要變得可憎,不需要裝可愛,但是要用可愛的心來觀照這世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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